广大群众警惕以下十种情形的“投资”“理财”项目
来源:中信建投证券 2018-07-26 22:06:37
非法集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及刑事法律,致使集资参与人蒙受严重损失,
社会危害严重。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全社会切实增强风险意识、
携手防范抵制,并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以下十种情形的“投资”“理财”项目:
1、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的;
2、以投资境外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3、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;
4、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5、以投资“虚拟货币”“区块链”等为幌子的;
6、以“扶贫”“慈善”“互助”等为幌子的;
7、在街头、商场发放广告的;
8、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9、“投资”“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10、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。
尊重网上道德,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您在好财经发表的言论,我们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。